关于进行2018年西南交通大学博士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转自研究生院)

发布者:日期:2018-07-06 17:14  点击数: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研〔2017〕2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积极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欢迎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试点班的同学积极申报。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收获更多创新成果,申请项目资助的博士生须自项目批准之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研究工作,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外审及答辩。

请申请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书》,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本学科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会,由分委会组织专家初评后推荐上报校学位办。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 申报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2)、证明材料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2. 《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生创新基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请按照分委会初评结果由高至低做好排序。

二、2017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

请2017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者结合立项申请书的计划进度、预期目标、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名单请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名单》(附件4)。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 受资助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及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

2. 《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博士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请按照分委会初评结果由高至低做好排序。

三、2016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请2016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者按要求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结题验收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名单请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2016年度)结题名单》(附件8)。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 受资助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结题验收报告》(附件9)及创新成果证明材料;

2. 《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博士生创新基金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10),请按照分委会初评结果由高至低做好排序。

四、注意事项

1. 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论文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录用通知,发明专利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 汇总表内“成果情况”一栏只统计申请者或受资助人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文章数量,该栏信息由本人填写、分委会核实;

3.结题验收(2016年度)成果标准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13]14)文件执行(附件7)。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并于2018年9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含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41#,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66367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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