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相关事宜

办公室 发布者:管理员日期:2016-07-14 00:00  点击数:
 

 除学校关于论文答辩的相关事宜外,我院博硕士研究生申请论文送审、预答辩及答辩请注意以下要求:

博士论文要求:

第一, 关于送审:经研究生院和学院共同商议决定,自20169月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含辅导员专项)博士毕业论文送交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估中心评审。相关经费规定如下:按期在规定学制(4年)内毕业且论文评审通过者,由学院支付超出现今评审费用的部分以示奖励,超过规定学制送审或者虽在规定学制内但评审不通过及二次送审者,评审费用全部由评审学生自己支付。(此经费规定暂定期限3年)

第二, 关于答辩:凡博士论文送审或预答辩中出现三个以上修改后答辩,则该论文不得参加本次答辩,至少修改三个月后方可参加答辩。

第三, 答辩不通过者,两个月之内不能再次申请答辩。

硕士论文要求:

第一,凡硕士学位论文送审中出现两个以上重大修改后答辩,则该论文不得参加本次答辩,只能修改至少三个月后参加下次集中答辩。

第二, 答辩不通过者,两个月之内不能再次申请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