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院团委日期:2023-10-23 10:01  点击数:

学院本科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召开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大会拟定于202311月召开

二、大会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团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第二十二次团代会精神,认真总结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的工作,明确今后一年我院学生会工作任务,选举产生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以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修订《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章程》,进一步推进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确保学生会在校、院两级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人才培养大局,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在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交通强国”、“教育强国”等国家战略和全力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广大同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大会代表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具备一定的履职能力;

5.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学代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二)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定》要求:“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 25%”。

大会代表由学院各年级学生构成,学代会拟定代表总数为30 人,共划分为4个代表团。学院各年级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学院各年级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代表要覆盖各个年级、支部及主要团学组织,并适当注意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港澳台学生代表及其他方面代表的比例。

各班级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学生会联合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本班级(团支部)学生代表。

四、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根据《实施方案》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在学代会的基础上,成立学生会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学生会设立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学代会及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

主席团是学生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主持学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

除了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性。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先进性。应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组织沟通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性。应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生委员会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拟由5名委员构成,其中,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在广泛征求学院学生会意见基础上,由学院团组织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提名,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组织考察公示,学院党组织审核确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三)学生会主席团名额及产生程序

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拟由3人构成。

经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学院团组织审查推荐,学院党组织考察同意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公示,提交校学生会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名,按照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20%,差额1名。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筹备工作组

为保障学代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学代会筹备工作组,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进行,负责具体工作开展。构成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

组长:刘泠希

副组长:陈煦雅、戴一旸

下设4个小组:宣传工作组、报告起草和材料整理工作组、提案收集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组、会务和联络工作组。

(二)做好大会代表酝酿选举

各班级(团支部)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提案数量分配表》(附件1),按照大会代表产生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酝酿选举工作,填写《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于20231027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筹备工作组电子邮箱1419957822@qq.com,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学工组办公室。

(三)做好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

学院团委按照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认真做好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填写《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5),于20231027前将附件4和附件5电子版提交至筹备工作组邮箱1419957822@qq.com,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学工组办公室。

(四)做好学生提案征集工作

各班级(团支部)应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针对学生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的提案征集工作。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提案数量分配表》(附件1),填写《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表》(附件6),于20231027前将附件6电子版提交至筹备工作组邮箱1419957822@qq.com,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学工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煦雅

电话:18021650077

地址: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三号教学楼X31307办公室

邮箱:1746526151@qq.com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