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组日期:2024-09-09 09:59  点击数:

全体本研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各项资助事务顺利开展的基础,学校将于910月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公平、公正、认真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将应用于本研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审办,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困类专项奖助学金评选,请相关学生及时自愿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

学院按照《认定办法》要求,成立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年级(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马克思主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邓秀芸

成员:景星维 闫磊 孟浩 谢汶兵 赵晨 敬宇 赵子涵 蒋弦 严怡

各年级或班级按照《认定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的要求,成立年级(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导师代表,班长、党(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等班干部,其他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其中学生成员人数视年级(专业或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原则上不少于年级(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10%。若评议小组成员本人参加困难认定,则应当回避。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年级(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见学院公示栏。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

1.学生提交认定申请阶段96日-913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资助管理”版块“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信息,上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本人承诺手签签名)及其它证明材料图片,完成认定申请提交,请务必确认是否提交成功。

2.辅导员审核阶段(914日-918日)

辅导员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对提交认定申请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

3.系统计算分档,得出建议认定等级阶段(919日)

申请学生信息经过辅导员审核确认后进入“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系统通过科学计算,给出每位申请学生的建议认定等级。

4.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阶段(920日-924日)

学院从系统导出本学院申请认定学生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结果,于920日-924日组织各年级(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真开展认定民主评议工作。

各认定评议小组结合申请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对学生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进行综合评议,并给出初步认定结果,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若学生的初步认定结果与系统建议结果不一致,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审批表》,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院认定工作组。

5.学院认定工作组复核阶段(925108日)

学院认定工作组结合申请学生提交信息、书面材料等,对认定评议小组的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等级有异议的学生,需对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给出学院意见,在扬华素质网后台对学生认定等级进行调整,并将参加认定学生的初步认定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在全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上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三、注意事项

   1.认定工作采用信息系统科学计算法,网上信息系统调用学生填写各项信息计算并给出建议认定等级,因此学生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计算结果影响较大,申请学生务必认真、客观、真实填写各项信息,辅导员老师将认真审核学生填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学生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该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格,终止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2.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以网上审核为准,认定结果进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数据库,学院将认真开展网上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3.本次认定工作结束后至明年7月期间,学生家庭经济的状况如果有重大改变,可申请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进行调整。

四、通知连接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c3443ca0-a10f-eigg-ae2d-c4h342hjg5be.shtml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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