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2019级和2020级本科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奖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启动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细则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0〕1号)》(附件2)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3),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将综合计算申请同学的综合成绩和答辩成绩,择优推荐。
本学年学院共有2个国家奖学金名额,7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二、学生申请(9月22日—9月26日)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其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请同学们认真检查后在9月26日之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学院成绩排名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成绩排名格式请填写为x/40。
三、答辩评审(9月26日后)
学院将在学生申请结束之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同学们提前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3分钟。
四、学院公示
学院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将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