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博士新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日期:2021-09-28 15:08  点击数:

全院研究生: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21年博士新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各位同学认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1]56号)《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1]57号)《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2021]51号)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规定、评审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扬华新秀奖学金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将申请表格及证明材料于2021年10月4日上午9—12时前交到犀浦校区31227,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2.加分项均须有相应证明材料支持;

3.请提交材料的申请者准备评审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评定以综合加分及排名为主要依据;

2.综合加分排名确认表及学生申请纸质材料请各班班长收齐后于以班级为单位于2021年10月4日上午9—12时前交到犀浦校区31227。提交时班长、学习委员同班级安排的至少一名学生代表参加进行现场复核。

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博士新生扬华新秀奖学金名额及学业奖学金金额待学院后续公布。

四、申请表格请见班级群文件。

五、未尽事宜,可联系电话028-6636388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