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内人发[2006]26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21个市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应聘人员不受身份、户籍所在地的限制。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经内江市人事局批准、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各单位招聘简章)。
4、在职教师应聘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内人发[2006]26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
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课教师8名(其中:冶金技术1名,汽车车辆1名,土木类专业3名,楼宇自动化1名,编导1名,电教1名);
2、内江一中教师3名(其中:物理1名,政治1名,体育1名);
3、内江二中教师14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2名,历史1名,地理1名,体育1名),心理辅导员1名;
4、内江一职中教师7名(其中:数学1名,艺术设计1名,电子2名,机械1名,汽车运用与维修2名);
5、内江二职中体育教师1名;
6、内江六中教师5名(其中: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2名);
7、内江七中教师5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1名);
8、内江铁中教师4名(其中:物理1名,化学1名,政治1名);
9、内江市桐梓坝小学校教师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
10、内江市环境保护检测站环境监测工作技术员2名;
11、内江市房管局城东所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12、内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2名;
13、内江市人民公园园林管理专业技术人员1名;
14、内江市公路局文秘专业技术人员1名,土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2名;
15、内江市图书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1名;
16、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秘专业技术人员1名;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中区管理部出纳专业技术人员1名;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威远县管理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1名。
17、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2名;
18、内江市健康教育所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1名,影视编导专业技术人员1名;
19、内江市中心血站医师1名,护士2名,检验人员1名;
20、内江医科学校计算机教师1名,解剖教师1名,内科教师1名,护理教师1名;
21、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医师6名,护理5名,超声影像1名,放射影像1名,检验师1名,财务人员1名。
四、资格初审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拟报考岗位的《招聘简章》,有意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2010年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证明),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主管部门资格复审后,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时交笔试考试费50元/人、科,信源费20元∕人。进入面试者,须交面试费80元∕人。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紧缺专业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内江市人事局适当降低比例或对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由招考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并于报名结束后1周内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由内江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专业知识》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
(一)笔试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0年5月22日 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0年5月23日(卫生系统为:5月29日) 地点:见各单位招聘简章。
按照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应聘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加分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符合上述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在2010年4月30日以前交内江市人事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一起张榜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
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七、体检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面试》各占30%:30%:40%计算,满分为100分。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简章》中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进入考核人员,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核。
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并由招聘单位在办公地进行公示、主管部门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如系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英语等级证书等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内江市人事局 0832-2051136)。
内江市人事局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