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高泽赟日期:2020-07-17 09:02  点击数:

2020年7月16日,学院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熊钰进行了宣讲。

熊钰传达了校党委、校纪委关于巡查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精神,提出要站在总书记提出的:“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对待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办法》分五章,共27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为遵循,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学院党委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办法》提出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成果运用要求。《办法》强调,要突出政治定位,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突出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突出日常监督,持续传导整改压力;突出成果共享,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