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办公室 发布者:管理员日期:2017-03-24 00:00  点击数:

一、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伯海

副组长:田永秀

成员:刘占祥、苏志宏、胡子祥、熊钰

二、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刘占祥

副组长:胡子祥

成员:冉绵惠 严冰 谢瑜 

三、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略)

四、复试办法

1、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30500)第一志愿报考且初试成绩在330分以上(单科分数符合教育部划定的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我院调剂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具体要求见本细则第四条)

3)推荐免试研究生因已参加复试,无需再参加本次复试之笔试和面试。但须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请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到我院报到并参加复试。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及内容

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考题满100分。

2)面试(口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实践和科研动手能力。

每位考生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试和专业口试;外语口试由考生抽取考题,专业口试分为抽取考题和专家现场提问两部分。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顺序由考生当场抽签决定。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复试程序:此次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笔试,复试面试三个部分。

2)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n 统考考生应交材料如下:

a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和姓名);

b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上请写上考生编号和姓名);

c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并有本人签名的纸制文档;

d体检表(原件)(体检具体程序和相关规定见附件);

e政审表(原件);

f复试费交费凭据(复试费120元。网上支付,具体缴费方式请见附件)。

g指纹采集报告(考生信息采集及身份验证: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对于未在我校考点[代码:5102]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在复试前进行指纹采集(时间:2017324-4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231,研招办将向每位完成指纹采集的考生发放一张带有工作人员签字章的资格审查表,考生须持此表参加相应学院的复试)。对于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必再进行指纹采集;所有未进行指纹采集考生的复试及拟录取一律无效)

h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均要提交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或教育主管部门等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非应届考生)或学籍(应届考生)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这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n 推荐免试生提交材料如下:

a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和姓名)一份;

b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上请写上考生编号和姓名);

c体检表(原件)(体检具体程序和相关规定见附件);

d政审表(原件);

e复试费交费凭据(复试费120元。网上支付)。

3)时间地点:

具体程序

时间

地点

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2017329日上午

9:00——12:00

犀浦校区4319

笔试考试

2017329日下午14:30-16:30

犀浦校区9501

复试面试

2017330日上午8:30-

犀浦校区4329

4)复试成绩计算

a. 笔试:满分100

b.面试(口试)成绩评分办法:

    面试时针对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外 语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考察,面试成绩构成:

 外语面试:听力(50分)+口语(50分)=100分;

 专业面试:表达能力(20分)+专业基础素养和能力(60分)+科研实践及动手能力(20分)=100

以上各项成绩由面试专家独自逐项评分,计平均成绩。

c.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权重30%+外语(权重20%+专业面试(权重50%=100

五、考生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调剂的人选:

(1)   所有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院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2)   985211学校的毕业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所有调剂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学院、校研究生院调剂资格认可方可参加复试,不符合教育部专业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调剂。

六、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录取。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七、其他

  1.思想政治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在复试过程中发现存在作假、舞弊等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未尽事宜以《西南交通大学关于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

八、监督举报

    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复试工作,并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学院设立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530814591@qq.com

举报电话:6636780666367136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郫县犀浦镇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

邮政编码:611756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复试人员及需指纹采集人员名单

关于体格检查

关于复试费用的收取

考生自述模板 

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