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公章):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5月8日
一、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伯海
副组长:刘占祥
成员:田永秀、胡子祥、田雪梅
二、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刘占祥
副组长:谢瑜
成员:许义文、严冰 、蔡文、汪澎
三、复试办法
1. 复试人选
(1)报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政政治教育专业及铺导员专项、且初试成绩符合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 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总分不低于210分的考生;2017年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总分不低于210分的考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90分的考生。学院对初试总分及单科不再另划分数线) 。
(2)申请硕博连读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
(3)本次复试仅针对上述两类考生,概不接受破格申请。
2. 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内容:考查学生的思想道德;考查考生相关科目知识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及学术水平;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
(2)复试方式:包括专业面试及科研能力考核。
a. 专业面试方式:考生抽取问题开始面试---考生自述并回答抽取问题---专家组提问---考生回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
b.专业面试范围:除初试科目外,各方向还需面试相关学科知识,包括: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向:中国哲学史和西方哲学史;
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中国政治思想史和西方政治思想史。
c.科研能力考核:提供科研成果复印件。
(3)计分办法:
专业口试由抽签问答及专家组现场问答两个部分组成,并根据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知识、理论知识、创新能力及思想品德等方面综合给分。各专家单独给分,总分100分,计平均分。最后按比例计入总分。
科研能力考核由专家组根据科研材料单独给分(如有疑问,可质询考生),总分100分,计平均分。最后按比例计入总分。
科研能力考核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科研能力考核由专家组专家根据其论著或项目的质量以及学生的科研规划,其中学生的科研规划等占40分,论文、项目及 获奖等占60分。
论著及科研项目情况依据以下标准给出评判,总分不超出60分:
1. 论著或项目:
(1)CSSCI刊物20分;CSSCI扩展刊物及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 10分;普通刊物2分(最多计2篇)。
①论文独著计分100%。
②二人合著:第一作者占70%,第二作者占30%。以第二作者身份和导师一起发表论文者按独著计分。
③三人合著:第一作者占65%,第二作者占25%,第三作者占10%。
④四人以上合著:前三名参照三人合著计分,第四名(含)以后每人占5%。
⑤所有参评论文要附上文章所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只有用稿通知而未正式发表论文者不计入已发论文。
⑥《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按CSSCI刊物加分,《中国社会科学报》《学习时报》和《环球时报》按照核心期刊加分。
⑦发表刊物类别同时属于CSSCI刊物、核心期刊与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中的两项,或经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的加分情况,由复试专家组讨论决定。
2. 学术会议论文
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且被收录,前1至2次,每次计2分,第3次及以上不计分。
参加国际性会议并提交论文且被收录,每次计8分。
3. 主持或参与课题:必须是纵向项目。基础分为国家级20分、省部级8分、地厅级4分,校级2分。主持占100%;第一主研占65%,第二主研占25%,第三主研占10%,第四主研及以后占5%。
(4)科研获奖:只计算政府奖励,且仅限证书获得者,其中省级以上科研获奖:一等60分,二等40分,三等20分。集体项目酌情减分,2人及以上,每人所加分数=总分*150%/人数。申请此项加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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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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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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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或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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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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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下午 (14: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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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浦校区
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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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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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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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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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浦校区
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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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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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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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录取
1. 拟录取原则
(1)申请硕博连读学生和上线考生具有同等被录取资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5)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选报导师不同意录取者不予录取。
2. 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 专业面试(50%)+科研能力考核(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备注:其中括符表示该项成绩所占比例)
五、材料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于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示。
六、关于复试费用的收取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 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我校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 元/人。为便于费用的交收,复试费一律实行网上支付。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http://cwjf.swjtu.edu.cn/payment/login.jsp
账号:身份证
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支付费用。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项,然后点击“支付”。
第三步:网银或微信支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支付方式。
第四步:打印凭据。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弹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
打印完成后可凭此办理相关手续。(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入“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
交费时间:2017 年5 月8 日8:00—5 月12 日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所在学院参加复试。
七、监督和复议
举报监督电话:
学院:(028)66367806
学校:(028)66367560 66366444
八、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如遇与学校文件冲突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复试名单公示
考生自述模板
关于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