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本科教学工作类审核认定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日期:2018-12-18 13:17  点击数:

校内各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启动二○一八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现将本科教学工作类审核认定的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    由于涉及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类别比较多,部分需集中提交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基于让老师少跑路的思路,本科教学相关工作认定在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教务处审核认定,教务处集中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2.    提交材料时请单独提交本科教学相关的材料(如:教师系列申请表中5-8页)并附申请表第一页一式3份,学术业绩条件需同时提交证明材料1份。

3.    教学效果评价情况栏,根据相关文件,按照教务处30%、教师工作部30%、所在学院40%的比例计算最终评价分数(百分制)。所在学院分数需提前填写并审核,统一交教务处后,其余两项由教务处商教师工作部根据相关要求填写后汇总。

4.    自评报告及教学反思。参评教师需针对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规范性、教学效果、教学公共服务、特别贡献和成果五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同时结合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着手,完成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作为评价辅助材料。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

5.    请申请人请认真填写相关材料,二级单位认真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当年的申请资格或评审结果,且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五年内不得申请。

6.    请各学院人事秘书或负责职称评审老师收齐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于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报教务处(汇总表见附件)。教务处审核认定后,于2019年1月2日前返回学院。由于涉及集中审核并提交本科工作委员会,请及时提交,过期不予受理。如对审核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7日前提出复议,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综合楼222,联系人:王克贵, 电话:66366255

附件:汇总表(本科教学相关)


教务处

2018年12月18日

    请老师们先提交本科教学相关的材料(如:教师系列申请表中5-8页,需学院签字的务必先签好)并附申请表第一页一式3份,学术业绩条件需同时提交证明材料1份,于最晚本周五(2018年12月21日)12:00前交到4334办公室,收集好后统一送到教务处审核,请一定准时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