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理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日期:2020-07-17 22:26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学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特开展2020年学校“廉政与治理专项”理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项目申报面向校内从事廉政与治理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的专业教师、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类型

目前已承担廉政与治理专项理论项目且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

理论项目设立一般项目6项,完成期限不超过2年,资助经费为10000元/项。

三、立项与结题

1.项目申报须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

申报者获得立项资助后,须认真负责地开展项目研究,确保项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永久取消申报资格。项目经费使用依照教育部及西南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结题要求(符合其中之一):

(1)核心期刊或CSSCI(扩展版)1篇;(2)专著(编著)1部;(3)项目申请人以廉政专项选题成功申报省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3.所有研究成果均应注明“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项目”字样,项目组成员出版专著(编著)、发表论文均须标注“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资助”,第一作者注明为西南交通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四、上报申请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附后,请自行下载。鉴于疫情,今年不要求提交纸质版申请书。项目申报者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附上电子签名)以“某某(单位)学院+负责人姓名.doc”或“某某学院+年级+博士研究生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2020年度廉政与治理专项理论项目申报”,发送至以下邮箱:1078489015@qq.com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文科建设处

                                                            2020年7月17日

附件:

1.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管理办法(试行)

2.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申请书

3.《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廉政与治理专项)结题申请书》(模板)